歐盟對原產于中國和中國臺灣的不銹鋼發起期滿復審 |
| 時間:2010-12-14 來源:不銹鋼現貨超市網 作者:不銹鋼現貨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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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EU)對原產于中國和中國臺灣的不銹鋼扣件和零部件開啟反傾銷措施期滿復審,有效期為2009年1月10日至2010年9月30日。 目前有效的措施是法規委員會(EC)No1890/2005征收的決定性反傾銷稅,并于2010年11月20日到期。 根據歐盟委員會11月19日在官方日報上的陳述,該請求石油歐洲工業扣件機構(EIFI)于2010年8月19日代表主要生產商申請的,該案中的生產商占歐盟特殊不銹鋼扣件和零部件生產的25%以上。該請求是基于反傾銷措施的期滿將可能對歐盟的工業造成傾銷損害的繼續或再發生。 該調查將自歐盟官方日報的發起日期后的15個月內結束。 該涉案的原產于中國和中國臺灣的不銹鋼扣件和零部件產品海關稅則號為73181210,73181410,73181530,73181551,73181561和73181570。 免責聲明:本平臺所收集的部分公開資料及文章來源于互聯網,轉載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及用于網絡分享,并不代表本平臺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也不構成任何其他建議。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您發現平臺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